一、实习目的
毕业实习是我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培养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树立事业心与责任感的重要步骤,也是学生对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实际运用、总结和深化的重要过程,对于锻炼、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顺利择业、就业具有重要意义。
二、组织领导
组长:赵紫剑
副组长:孙书章
成员:段聪颖、谢巧燕、徐研、宋伟伟、贾松波、侯菲菲、马辰
三、实习时间安排
1.我院根据学校总体安排和各专业教学计划,按照各专业方向毕业实习大纲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安排毕业实习周数为6周。
2.实习学生应于2024年4月15日前返校,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实习内容与要求
(一)学生实习主要内容:
实习单位主要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在充分尊重实习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的基础上,应安排以下实习内容:
1、了解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各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
2、针对实习金融机构,了解其内部各部门的业务的主要环节及各部门之间的业务联系。
3、针对金融机构的某项业务,全面了解和熟悉其业务的分工和办理规则。
4、了解和掌握开展各类金融业务的相关法律和监管部门的规章要求。
5、针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其它金融机构的某项业务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了解和实际操作。
(二)指导教师的主要责任
1.为学生讲解毕业实习计划的内容和安排,使学生明确毕业实习的目的和要求,同时对学生进行保密、安全、遵守劳动纪律等有关方面的思想教育。
2.会同实习单位有关人员,具体指导学生进行实习,检查学生完成实习情况,掌握毕业实习进度。
3.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关心实习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和安全,积极引导学生深入实际,督促学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4.指导学生写好毕业实习周志、总结、评价表,负责组织毕业实习考核工作和成绩评定工作。
(三)中期跟踪检查要求
学生自我总结:写出实习总结(实习经过、实习内容、体会、成绩、不足、建议等);
小组相互总结:以校内指导老师一组为单位交流实习体会。
(四)实习报告要求
1.实习学生应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完成实习任务,确保毕业实习周志、实习工作评价表等相关表格内容的填写,撰写实习总结报告等资料(详见附件1-3),并在实习结束后提交给各学院存档。
2.实习指导老师根据学生在实习期间填写的实习周志情况和实习单位对学生的反馈情况及实习的总体表现,综合评定毕业实习成绩。
3.毕业实习周志(附件1一式两份)、总结报告(附件2一式两份)、实习工作评价表(附件3一式两份),由实习学生填写后经指导教师审核签字,于2024年5月1日前按班级收取交至建树B530教学办公室。以上材料一份装入毕业生档案,一份学院存档。
(五)成绩评定要求
1.评定办法
对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必须严肃认真,双方指导教师要严格掌握评分标准,根据每个学生不同的实习情况,实事求是地评定等级。实习成绩按百分制进行评定。
2.实习成绩的评定
实习学生在实习结束后一周内提交实习周志、实习工作评价表及实习报告,校内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实习报告、校外实习指导人员评语和实习单位的实习鉴定,做出最终实习评价。
五、校外实习(实践)基地使用计划
对教学基地进行动态调整,充分利用我院建立实践教学基地,鼓励与企业、科研院所共建科研实践、实习实训基地。校内实习指导老师和学院可以共同协商安排毕业实习地点,组织未自行找到毕业实习单位的学生到基地实习,做好实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指导教师配备
七、安全预案方案
1.实习学生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令和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加强政策观念、保密观念,爱护公共财物;发扬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保质保量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维护学校声誉。实习学生因违反纪律而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者,由学校或实习单位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2.自觉遵守实习单位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因故不能出勤时,应提前向指导老师及所在单位请假。严禁无故或未经请假缺勤,在学校检查和学院领导及指导老师巡视时,发现不在岗,将以旷课论处并记入实习鉴定。
3.实习期间,应尊重实习单位指导老师、领导与员工,谦虚谨慎,虚心向指导老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学习,应与实习接收单位的同志搞好团结,积极参加该单位安排的各项活动。
4.遵守安全纪律。实习期间,必须切实注意安全,在工作和生活中要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上下班途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因实习单位出差需要等原因外出(指离开实习城市,下同),须告知学院毕业实习指导老师和辅导员老师;非实习单位安排的外出调研,必须经实习单位和学院同意方可进行。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外出,一经发现将给予纪律处分。
5.实习学生应每周向实习指导教师汇报实习动态,有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实习指导教师报告或直接向学院实习领导小组报告。
八、实习纪律要求
1.强化学生安全意识教育,使学生学会自我保护,做好毕业实习中的安全防范工作。
2.自觉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保守实习单位秘密,服从现场教育管理。
3.学生必须严格按照毕业实习计划的安排,尊重实习指导教师和现场技术人员,努力完成各项毕业实习任务。
4.严格遵守各实习单位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请假须经带队教师或实习单位领导的批准,无故或未经请假缺勤者,以旷课论处并记入毕业实习鉴定。
5.凡不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不予评定毕业实习成绩。
九、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标准
毕业实习成绩评定标准采用百分制评定,成绩评定细则如下:
考核成绩由指导教师根据实习报告、实习单位鉴定意见及学生在实习中的表现评定,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90分及以上:能很好地完成实习任务;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并能运用学过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有独到见解;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80—89分:能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总结;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70—79分:实习态度端正,完成了实习主要任务;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面的总结;学习态度基本正确,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60—69分:实习态度较端正,完成了实习的主要任务,能够完成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
60分以下:有下列情况中的任何一项者,终结性考核成绩为不及格:
1)严重违反实习纪律而屡教不改者。
2)不按时提交调查报告或抄袭实习报告者。
3)实习单位及导师的评价为不合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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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