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整体教学水平,根据本科教学预审核评估反馈意见与建议,自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开始统一规范课程教案编写及使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范围
任课教师(含专职教师、双肩挑教师、兼职教师、外聘教师)所担任的我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简称课程),均应按要求规范编写教案。
二、教案编写原则及要求
(一)教案是任课教师以课程教学内容(章节、单元、知识点)或课时(2-3学时)为单位编写的教学具体方案,是实现教学大纲的具体细化并精心设计的授课框架。一般应包括授课对象、课程名称、课程类型、教学目的、教学重点难点、教学过程(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时间分配、师生互动设计、作业)等。
(二)教案编写应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在深入钻研教材,了解授课对象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根据课程内容、进度和特点,结合教师多年积累的教学经验和教学风格,突出纲目,启智导学,充分发挥教师个性和特点。
(三)教案书写格式应参照使用学校统一的教案模板,教案主体内容可以是打印稿,也可以使用教案用纸书写。课程结束后,教案应加装统一封面后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归档。学校鼓励各教学单位制作开发符合本教学单位课程特色的教案模板及用纸,但教案要件必须符合学校统一规定。
(四)各教学单位领导、教研室负责人及课程负责人应正确认识教案对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意义,起到表率和垂范作用,并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要求全体教师规范落实。
(五)教案书写质量和教案规范程度将作为每学期期中教学检查重要检查内容及教学单位日常教学工作执行情况的重要评价指标,教务处将适时联合其他职能部门进行教案评比和奖励活动。
三、注意事项
(一)课程教案是指教师针对不同授课对象而编制的教学方案,是教师教学经验的结晶、教学组织能力和教学思想的体现。课程教案编制也可以吸纳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以期适合不同层次和专业学生的要求。
(二)课程教案不是教材的拷贝,也不是教师讲授要点的简单罗列,更不是PPT课件、讲义的替代。教师应认真分析教学内容,充分展示自己的教学水平,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
(三)同一门课程的教案应随教学大纲、授课对象、授课内容的变化适时更新,教案更新应保留更新记录。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地点:郑东校区综合办公楼东配楼205室,联系人:冯凡,电话:86156973,电子邮箱:hncdzlk@126.com。